江苏海洋大学学术期刊社编辑制度

期刊社原则上实行学科栏目责任编辑制。每期设执行编辑1名,执行编辑由编辑部各学科责任编辑轮流担任,全面负责当期期刊全部稿件处理的组织协调,其他责任编辑协助配合,共同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接收作者投送的稿件,组织安排好稿件处理工作流程,负责初审和安排专家送审以及向作者及时转达审稿的修改意见,并本着对作者、读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稿件的编辑加工和校对工作。加工稿件,要严肃认真,做到通读全文,慎重细致修改;校对工作,要细致入微,一丝不苟,尽量避免差错。

2.编校稿件过程中,要按照编排规范与质量标准认真对稿件进行文字和技术规范方面的处理。处理后的文稿应是重点突出,逻辑性强,结构严谨,语言通顺,标点正确,无错别字,符合技术规范和编排要求。

3.要严格审查论文政治、保密问题,检查其图表、插图及图注(中英文)的科学、准确性,要求其布局合理,比例适当;表格应尽量设计成三线表,对超版面的图表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适当缩小,或协助作者重新设计。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单位标准或规定,各种数据务求真实、精确。

5.对所编辑的稿件,应做到“齐、清、定”,之后交编辑部主任审定,然后由主编签发排版,以保证刊物的按时出版发行。

6.编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禁止工作过程中个人的主观随意性,严把质量关,避免非良性工作机制或责任事故的发生。

7.外文编辑按照执行编辑的安排和学科责任编辑的意见,对各学科稿件统一进行编译方面的检查和审核,必要时直接进行修改性编译。编译时,文稿应工整清晰,符合规范,以利于排版工作的顺利进行。编译中遇有疑难问题,可通过学科责任编辑与作者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