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学术期刊社校对制度

校对人员(通常由学科栏目责任编辑兼任)的基本任务是立足对原稿负责,通过执行三校制度使校样正确地反映原稿的内容,并能体现编辑意图,符合版式设计及规范要求。

1.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校对符号,校对时统一使用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规定的“校对符号及其用法”标准。

2.校对时应使用规定的色笔进行,校样的错讹和改校处要勾划清晰,校对符号标写应醒目、规范、清楚,以便于复核和改样。

3.在校对过程中,如发现原稿中有疏漏、差错和存在疑问的地方,校对人员应做出明显标记,并及时找作者核查清楚,切忌主观臆断。

4.初校,由学科责任编辑联系作者自身负责。主要是校对内容有无与作者稿件内容相悖或错讹之处,图表数据是否准确,排版有无失误,编辑加工有无违背作者自身意图或理解偏差之处,在确认无误后,作者签名,并及时返回校样。作者校对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改动原稿内容,以便保持已排版面的稳定和尽量减少改版、排版的工作难度。

5.二校,由学科栏目责任编辑负责校核。即在作者初校基础上,进一步核对原文内容,消除种种差错,并细心检查版式设计是否合理,各级标题、图表题、字母大小写、正斜体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排版转行是否合适,行、字距是否匀称,字、词、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否准确,基本实现版面合理定位。

6.责任编辑二校完成后,再安排部门实习学生进行拾遗补校。实习学生对文章进行细致通读,全面核查,检查是否还有遗漏的讹误。

7.三校,由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最后审核。责任编辑校对完成后,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通观全局,检查全面,对目次、页眉、页码、标题、图记、作者单位、地址、邮编、文献标注等作一次性整理通校,认真检查,细微过滤。

8.文章校对要坚持“责任编辑负责”的原则,责任编辑对所编辑的文章负主要责任,其他环节也要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严格控制校对错误率在2/万字以下,主要部位如标题、眉头、引文、人名、地名、封面、目录、内容等要杜绝发生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