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是以反映高校教师科研成果为主的学术性刊物。江苏海洋大学学术期刊社社会科学编辑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期刊社社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的编辑和出版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和发展服务。
2.突出办刊的政治性、学术性、规范性,重点打造好特色栏目,推动学校重点学科建设。
3.编辑人员按照学科和栏目进行分工,各自负责具体联系本校各院、系、所和校外广大作者,积极支持重点学科和新的学术领域的研究。鼓励作者进行理论创新、学术创新,倡导学术平等、学术争鸣,争取多出学术精品。
4.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
(1)组稿:根据学报办刊需要制定选题和组稿计划,由编辑人员分别深入本校各院、系、所积极组稿;请科研处、各院系推荐国家和省级课题研究论文。来稿统一登记,拟采用的稿件由责任编辑及时通知作者。
(2)审稿:一般文稿,由责任编辑初审,同行专家二审,主编终审。聘请专家审稿一律采用双向匿名评审的方式。涉及重大学术理论是非、政治界限的稿件,报请校党委领导(编委会主任)审定。
(3)稿件文字加工:对拟采用的稿件,由责任编辑精心编辑修改,做到观点明确、说理充分、结构严谨、文字简练、引文准确、格式规范。
(4)校对:由作者、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负责文章的校对。编辑部主任、副主编、主编进行最后审校,重点审校封面、目录、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校对的差错率要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5)版面编排:学报的版面编排及目录制作由执行编辑负责。
(6)印刷装帧:对承印厂家提出严格的印刷、装帧质量要求,严格质量验收,确保刊物在每月末正常出版。
5.严格控制增刊的出版。出版增刊须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某些重点学科和需要扶持的学科,如要求出版增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⒈.社务会研究同意;⒉有相当数量和质量的稿源;⒊确保出版经费。增刊应同正式期刊一样,确保编辑、校对、印刷、装帧各个环节的质量。
6.加强编辑部内部的思想、作风和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全体编辑人员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强化编辑的服务意识,经常开展有关专业和编辑学等方面的研讨活动。
7.定期添置必要的工具书、参考书,并经常向编辑人员提供有关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
8.在编委会领导的主持下,定期组织召开编辑委员会会议,向编辑委员会汇报学报工作情况,听取编辑委员会对学报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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