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辑在本编辑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每期学报所分工学科和栏目的编辑业务和附属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闻出版法规,严格执行各种编校规范,对所分工学科和栏目稿件的学术质量和技术水平负直接责任。
3.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编辑水平和处理稿件的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4.根据年度本编辑部的选题计划和组稿计划,进行约稿、组稿和信息采集工作,在及时了解和搜集研究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的基础上,对办好所分工的学科栏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经编辑部主任审核并报社长(主编)同意后实施。
5.负责对分工学科栏目稿件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二审和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作者修改;对某些有争议的稿件提请编辑部约请社长(主编)和编委会值班编委复议,对整个审编稿件的保密负直接责任。
6.对确定采用的稿件独立进行技术性加工,使之符合规范要求;必要时可对内容进行修改,修改时既要尊重作者的意愿,又要坚持以质量为原则。
7.直接承担分工学科栏目稿件的校对工作。校对中,要注意与作者初校相结合,并且直接负责完成三校任务。
8.当轮值担任执行编辑时,要对该期刊物稿件负全面责任,并在具体承担编制目次、编辑校对的同时,协调其他编辑的工作进度,及时进行信息密度的计算、空白补充、验收印刷成品期刊和邮寄发行等工作。
9.自觉服从领导和调度,积极主动地配合图文制作中心开展工作,工作过程中应注意爱护仪器设备。
10.做好刊物宣传工作,刊物出版发行后,及时清理当期学报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统一按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整理归档。
江苏海洋大学学术期刊社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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